仪表电缆线芯截面积要求
1、仪表信号电缆的线芯截面积应满足测量及控制回路对线路阻抗的要求,以及施工中对线缆机械强度的要求。小线芯截面积不宜小于0.5mm2。
2、在爆炸危险场所2区域或非防爆区域的场合,辐射在桥架或保护管中的二芯或三芯仪表信号电缆的线芯截面积,宜选用1.0mm2-1.5mm2,热电偶补偿导线宜选用1.0mm2-2.5mm2。用于主电缆的多芯电缆,在线路电阻满足的条件下,其线芯截面积可缩小为0.75mm2-1.5mm2。
3、接地线的线芯截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
仪表信号电缆类型
1、仪表信号电缆宜选用多股铜芯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带屏蔽的软电缆。
2、仪表电缆的屏蔽选择,宜选总屏蔽加分屏,特殊要求的电缆,应根据制造商的具体要求选用。
3、当采用本安系统时,应选用本安电缆,其分布电容、分布电感参数应符合本安回路的要求。本安电缆外护套为蓝色标志。
4、高、低温场合,应根据电缆的允许使用温度范围,选用耐高温、耐低温电缆。
5、火灾危险场合所架空敷设的电流,应选用阻燃电缆。
6、热电偶补偿导线的型号,应与热电偶的分度号相匹配,宜采用补偿型。